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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小学生及家长文明交通出行的一封信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0-15 08: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致中小学生及家长文明交通出行的一封信

 

各位同学、家长朋友:

你们好!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及学生家长安全、文明参与交通意识,市公安局和市教育局现向全市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文明走路。行路时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步行时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走斑马线,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突然急拐横穿道路,不穿越、攀爬、坐骑公路护栏或花坛。

二、文明骑车。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电动自行车驾驶和乘坐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1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搭载人员,搭载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应当使用安全座椅。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包括助力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时,不上机动车道行驶,不逆向骑行(靠道路右侧骑行),不违反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不并行、不猛拐穿插和追逐竞驶。

三、文明驾车。家长朋友们在驾车时做到遵守交通法规,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礼让斑马线、有序排队通行,文明使用车灯,不超速行驶,不占用非机动车道。特别是在校门口接送学生时,机动车靠右侧单排有序停放,严禁乱停乱放。

四、会避险情。在遇到大货车等大型车辆时,要及时靠边避让,远离大型车辆转弯“内轮差”,尤其不要和大型车辆抢道通行。家长也应该提醒孩子,不要在汽车附近玩耍或停留。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教育部门,对学生交通违法情况纳入学生操行评定。

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每一个文明交通细节做起,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行文明路、骑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创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为我市文明交通贡献力量。

                 张家港市公安局  张家港市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

          学生及家长承诺回执

   我已阅读并了解了《致中小学生及家长文明交通出行的一封信》内容,作为学生和家长我们承诺大力支持响应!

   班级:_______学生签名:__________家长签名:________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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