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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第一课丨五大未成年人涉法危机,检察长来支招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4 09:05:01 浏览次数: 【字体:






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涉法事件牵动着全社会的关注,更牵动着千千万万个家长的心。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剩余的扣子都会扣错",少年儿童的心智尚未发育完全,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致使其误入歧途,或是不懂得自我保护而被违法犯罪侵害,对他们的一生都是毁灭性的打击。所以新学期伊始,我们特邀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邓根保亲临张外为两校区初高中生开展法治讲座,为当下热门的未成年人危机事件支招。

许永华校长主持本场讲座。

讲座在北区和美剧场举行,本部通过广播直播的形式同步收听了讲座。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邓根保

邓检察长有着多年的基层办案经验,工作中积累了大量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真实案例。他以案说法,用浅显易懂、生动活泼的语言教育同学们懂法守法、守规矩、明法度,远离违法犯罪和不良侵害。


1

校园欺凌危机

“校园欺凌”、“校园霸凌”在近几年屡见报端,校园欺凌事件不但对当事人危害巨大,而且影响很恶劣,更容易滋生违法犯罪,已逐渐成为全社会一块心病。

检察长分析:校园欺凌发源于学生之间的矛盾和摩擦,将矛盾和摩擦处理好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欺凌发生的概率。校园欺凌多表现出身体上的侵害、言语上的侮辱、社交上的孤立和网络上的谩骂,具有以大欺小、恃强凌弱、以多欺少的特点。

检察长支招:任何人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学会保护自己,尽量保证自己不落单;要积极寻求帮助,向家长、老师、法律求助;要机智应对,以保护自己安全为首要目的尽力斡旋,寻找脱身机会。旁观者在目击到欺凌事件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不要冷漠,应及时向老师报告或者寻求警察的帮助。施暴者在动用暴力之前,应学会控制情绪,为情绪找到发泄的最佳出口,而不是诉诸暴力。

检察长妙句:校园美好、珍惜情谊,校园欺凌事件中没有赢家。



2

毒品危机

近几年,一批新型毒品披着“无害”的外衣,改头换面以“奶茶”、“干花”、“止咳水”、“跳跳糖”、“邮票”等面目示人,毒爪甚至已经伸向了在校学生,可谓防不胜防。

检察长分析:毒品的危害不言而喻,但多数未成年人吸食毒品,甚至沦为毒贩的“带货工具”,多数都是由不慎交友开始的,所以未成年人首先要提高警惕,提高明辨严拒的能力。

检察长支招:

防范毒品危害做到——

遇到有人劝食毒品,这样拒绝——

法律链接:

《刑法》第十七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

网络危机

网络与人们的日常生活联系越来越紧密,在给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造成了不少麻烦。未成年人网络成瘾、网络暴力和色情、通过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等等层出不穷,可以说网络是一把“双刃剑”。

检察长分析:网络对未成年人来说是一个花花世界,青少年需要不断提高防范意识,理性看待网络生活,遵循规矩。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也应当明辨真假善恶美丑,善加利用有用方面,警惕糟粕的方面,不能被网络中虚假的“馅饼”蒙蔽了眼睛。

检察长支招:

适度上网、绿色上网

在网上交往中应尽量避免单独约见不熟悉的网友



4

如何自我保护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摩擦,有的摩擦不需要处理就能消弭于无形,有的却能越滚越大变成重大的危机。在遇到危机时,如何保命自救,保护自己?这也是必备生存技能之一。

检察长支招:在遇到敲诈、抢劫等恶性侵害时,自我保护原则——生命第一、财产第二

一是舍财保命

二是趁机逃跑

三是不要逞强

四是耐心周旋

五是保守秘密

六是及时报案

七是巧妙求救

检察长分析:近几年,很多不法分子把罪恶的手伸向了弱势的女学生。很多受到性骚扰的女生因为种种原因忍气吞声致使遭受更严重的伤害。检察长指出:被侵害不是被侵害人的错,应当谴责和追求侵害者的法律责任,请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利。如果遭受了侵害,要第一时间告诉家人或报警,并采取一些适当的方法保留证据,为司法机关成功把犯罪分子绳之以法提供帮助。当警察询问时,要原原本本、仔仔细细地将事情经过告诉警察。

检察长分享

邓检察长分享了他与女儿约定“危险暗号”的故事,并现场调查了同学们与家长约定“危险暗号”的情况,看到现场寥寥的举手,他给同学们布置家庭作业——回家与父母商定一个“危险暗号”。



5

亲子关系危机

家庭是心灵的港湾,本应该是其乐融融的地方,但有些家庭成员之间却势同水火,有些孩子通过自杀、自残的残忍方式把家庭击碎,带来了深重的痛苦。

检察长分析:在亲子关系中,孩子首先要理解到父母的不易,珍惜同在一个屋檐下的缘分。但亲子之间不可避免的有冲突,主要体现在——

检察长支招:在面对亲子之间的矛盾压力时,要做到“四个不”——不恶言相向,不离家出走,不伤害自己,不自暴自弃。家人之间应互相冷静聆听,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心中的感激之情来化解矛盾。



邓检察长通过法国思想家卢梭的“一切的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来告诉同学们法律的效力永远来自于他们自己内心的约束力。

在讲座的最后,他也把送给同学们的开学礼物——一套未成年人普法材料交至我校领导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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